教员学术诚信资源

学术诚信行为准则

  1. 收集所有关于违规行为的文件和信息。
  2. 如果您不确定是否发生了违反政策的行为,请咨询部门主管或指定人员。
  3. 当你确定发生了违规行为时,向学生发送会议通知[PDF]到他们的Drexel电子邮件地址,并抄送自己。
  4. 学生将有七(7)个日历天的时间来回应您的请求,并安排会议或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与您会面。请注意:教师必须与学生会面,讨论可能违反学术诚信政策的行为。
  5. 会议期间:
    1. 与学生讨论这一指控。
    2. 询问学生对事件的描述。
    3. 如果你认为学生违反了政策,给学生机会接受或否认违反政策的责任。
    4. 让学生知道你会给他们发一封结果信,确定调查结果(负责或不负责)、制裁(如果适用)和上诉信息。
  6. 对违反学术诚信的典型制裁:
    • 课程不及格
    • 降低课程成绩
    • 作业或考试不及格
    • 减少作业或考试分数
    • 重取或重做一项任务
    • 其他认为适当的处分
  7. 学生将有七(7)个日历日的结果信函之日起上诉。
  8. 会议结束后,根据你的发现,向学生发送负责任的结果信[PDF]或不负责的结果信[PDF]。

报告

  • 如果学生选择上诉,在学生用尽所有上诉选项并收到最终上诉结果信之前,不要向学生行为部门提交违规报告。
  • 如果学生在截止日期前没有上诉,则通过事件报告门户或学术诚信报告表格向学生行为提交学术诚信违规报告。了解有关如何报告事件的更多信息。

学术处分上诉程序

学生必须在决定发布后的七(7)个日历日内提出与违反学术诚信政策有关的任何申诉。查看有关学术制裁上诉程序的其他学生信息。

  • 对于第一级的学术制裁申诉,学生可以选择以书面形式向所修课程的学院/学院院长或指定人员提出申诉。
  • 第二级也是最后一级上诉要求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长或指定人员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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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5点